烹煮之刑到底是种什么酷刑?为何帝王经常使用,史官却从不敢记载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君王为了维护自己所谓的尊严和地位,会对一些触犯其规定条例的人执行酷刑,其目的就是为了杀鸡儆猴,震慑他人,例如凌迟,腰斩,这些酷刑带着人性深处深深的残忍。
烹煮之刑也是我国古代执法者最喜欢用的酷刑之一,“请君入瓮”这个成语正是因为周兴所想出来的歹毒的审问犯人计策,最终却作茧自缚而得来,成语的广为流传也看出人们对这个刑罚的恐惧。
烹煮酷刑,就是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或者是热油的大锅或者是大鼎中处死的刑罚,最初的故事要回溯到商朝。商纣王听有人说周始祖西伯是一位圣人,于是将西伯的留在商超首都殷做人质的儿子残忍地在大锅里“煮为羹”,赏赐给周伯。
周伯不知情,就把它吃了,纣王得意地对别人说:“谁说西伯是圣人?他吃了自己儿子的肉都不知道呢!”其残暴可见一斑,这是有历史记载的第一起烹煮刑罚。
烹煮又叫做镬烹、鼎镬,因为烹人一般要用足够大的容器,通常是用大鼎或者是大镬,镬是什么呢?《淮南子·说山训》里面记载:“有足曰鼎,无足曰镬。”也就是没有脚的大鼎,在烧水的时候需要绳子支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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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记载的烹煮之刑罚格外之多,周夷王在世的时候,因为听信小人谗言,认为齐哀公有造反之心,将其活活用大鼎煮死,直接导致了齐国上下愤怒,和周朝背道而驰。
周敬王四十一年(公元479年),楚国的白公逃到了山中自缢而死,白公的学生微子抓住知道白公下落的石乞,逼问他白公下落,石乞怎么也不肯说,于是微子将他活活烹死。
齐威王当政齐国年间也使用烹饪之刑罚,当时手下重臣阿大夫骄奢淫逸,身为父母官却鱼肉百姓,当时阿大夫像齐王汇报工作,却撒谎连天,说自己管辖之地风调雨顺,因此齐威王知道实情后将其烹死。
公元356年秦国商鞅变法,秦国刑罚增加肉刑,也就是镬煮,这种严酷的刑罚一直传承到后来的秦朝和汉朝,东汉末年的时候,董卓率领西凉军队入住朝廷,把持朝政,独专生杀大权,颍州太守李旻不愿意终于董卓。
董卓派军队讨伐,抓住李旻后,将他用架起大火的锅活活煮死。
但是到了隋朝以后,这种刑罚由于太过于残酷,被官方所废除,朝廷颁布的死刑只有绞刑杀头和凌迟。烹煮这种酷刑慢慢也就淡出了正史的记载,但是在野史里面,依然被各种文人添油加醋的来进行描绘。
之所以禁用烹刑,不仅仅是因为其太过残忍,更为重要的是很容易造成民怨四起,这种刑罚即便是史官都不敢随意记录,因为通常只有暴君才用这一种刑罚,一旦在历史上传出去自己当朝皇帝用过此种刑罚,很容易被当作昏君看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